近年来,随着宠物热度的不断提高,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宠物视为家庭重要成员。然而,萌宠带来的情感陪伴却让人忽略了它们的潜在危险。近日,磐石法院审理的一起饲养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便向这波“热潮”泼出了一盆“冷水”。
孙小力
当事人
“当时两只猫不停地向我家狗进行攻击,狗狗都跑远了,它们还是紧追不舍,我实在没办法了,下意识挥手制止它们,哪曾想它们却朝我扑来。”
展开剩余67%回忆起被宠物猫抓伤的经历,孙小力仍心有余悸。
孙小力牵着自家未拴牵引绳的狗狗经过柴小佳家门市前绿化带时,狗狗看到绿化带中有猫,便上前观望,此时柴小佳家养的猫从绿化带中窜出,对狗狗进行追逐攻击,孙小力上前制止时,猫多次抓咬孙小力腿部,孙小力无力摆脱便大喊,但此时柴小佳家的门市无人看管亦未锁门。最终,在柴小佳邻居及路人的帮助下孙小力和狗狗才逃脱猫的追挠。
孙小力报警后,在民警的调解下,柴小佳同意赔偿,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,故诉至本院。
01
裁判结果
磐石法院经审理认为,柴小佳所饲养的猫对孙小力造成损害,柴小佳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,故根据孙小力的受伤及治疗情况,判决柴小佳赔偿孙小力各项损失共计3315.8元。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,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法条链接
02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”
03
法官寄语
饲养宠物是权利,更是责任。“铲屎官”的每一次放任,都可能让“毛孩子”变成“定时炸弹”。时刻谨记自己作为“毛孩子家长”的责任,切记勿要散养,加一根绳子、添一点限制,都会多一份安全。牵紧“文明绳”,养宠“不掉链”!
(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)
来源:法音吉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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